聊城市检察院对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进行不起诉公开检察宣告

2020/9/27 11:28:44   来源:大众报业·海报新闻     作者:杨潇潇

  9月25日上午,聊城市检察院对一起民营企业负责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进行不起诉公开检察宣告。检察长王钦杰出席并主持,市检察院护航民营经济发展专业办案团队检察官王彦红、徐宜亮通报案情、宣读不起诉决定并训诫。省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人民监督员,市工商联代表,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分管领导,香江管委会代表等列席宣告活动。

  据了解,该案是由市检察院护航民营经济发展专业办案团队办理的一起典型案件。被不起诉人系某知名卫浴公司聊城总代理,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应聊城四家公司的要求,以四家公司的名义从卫浴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两名被不起诉人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自愿代为补缴税款等情节;负责或管理的多家公司运营状况良好,就业员工数百人,纳税状况良好。其中一名被不起诉人在疫情爆发初期驾车赴武汉抗击疫情两个月,有立功情节。

  从护航民营经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角度考虑,护航民营经济发展专业办案团队初步研究拟对二人作相对不起诉,并举行了公开听证,听证员均同意办案团队提出的处理意见。最终经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研究,依法对二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这是聊城市检察院正确处理司法办案与发展稳定关系、严格落实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作出的检察担当。

  宣告现场,办案检察官对被不起诉人进行了训诫:“不起诉不代表不构成犯罪,希望被不起诉人吸取教训,把合法、规范放在企业经营的首位,依法自觉履行纳税义务,为聊城经济发展创造更大价值。”

  两名被不起诉人当场表示认罪伏法,对不起诉决定无异议。列席代表一致表示,“这次公开检察宣告是一次有执法温度、示范力度的司法行动,坚守了法律底线和司法原则,兼顾了具体案情和社会效果,体现了宽严相济、重在教育的初衷,提升了民营企业家的法律意识,切实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近年来,市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要求,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设立“护航民营经济发展专业办案团队”,由检察长担任主任检察官,跨部门选取办案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检察官为成员,以专业化的办案能力办好每一件涉民营企业案件,以新时代检察担当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办案中,牢固树立“少捕慎诉”司法理念,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坚决提出适用缓刑建议,通过司法办案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增强企业的司法获得感。

编辑:孙岩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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