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为何暂停“商转公”?官方回应:政策已失效

2020/6/23 11:30:19   来源:大众报业·海报新闻     作者:侯晓

  6月19日,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暂停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经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自2020年7月1日起,暂停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此消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何暂停?不少网友挺关心,对此,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咨询了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据了解,为满足职工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要,保证购房贷款职工充分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减少利息支出,节约购房成本,聊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聊城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聊城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

  根据政策,已在商业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可根据相关条件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后,这一利民惠民政策立刻受到聊城市民普遍称赞,尤其是对购房一族来说,“商转公”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减轻购房者家庭负担,节省一大部分开支。

  为何暂停此项业务?不少网友很关心,对此,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咨询了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位工作人员作出解释,商业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属于阶段性业务,之所以暂停,是因为这项政策已宣布失效,没有了政策依据。

  此外,因“商转公”贷款是将已经购得房屋的商业银行贷款转化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商转公”的申请人来说,已不存在发放贷款资金方能解决住房的问题。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为保证尚未获得刚需住房的缴存职工可获得资金用于购房,因此暂停了“商转公”业务。

编辑:孙岩    责任编辑:胡立荣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中国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中国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中国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中国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中国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