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各网络群组信息传播管理的通告

2020/2/12 9:57:41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    

  全市广大网民、各网络群组群主:

  当前,全市上下正奋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全市微信群、QQ群、微博、贴吧等网络群组成为疫情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广大网络群组建立者、管理者(以下简称群主)积极传播权威疫情信息和科学防控知识,有力营造了有序网络氛围。然而,个别微信群、QQ群、微博等平台仍存在传播疫情不实信息和不当言论等现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全市各网络群组群主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规范群组信息管理,全力配合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积极传播正能量。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阶段,广大网络群主在发布疫情相关信息时,应当以权威疫情通报为准,并积极转发疫情防控举措、科普知识、抗疫典型等内容,进一步增强市民的自我防护意识、防护能力和战胜疫情的信心决心,为全面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汇聚强大网上正能量。

  二、主动担当作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平台公约,群主要履行群组管理责任,“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各网络群主要带头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网络底线,守护网络文明,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引导群组成员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共同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

  三、加强群组内容管理。群组内严禁传播未经核实的疫情信息,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严禁收集、转载、泄露涉疫个人隐私(包括但不限于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码,车牌号,家庭详细住址,电话号码等内容)。群主有义务及时制止或举报群组成员造谣传谣、发布虚假信息、泄露个人隐私等行为,如有群成员发布相关违规内容,要第一时间令其撤回并消除影响。

  四、网信、公安部门将加强网络巡查监看力度,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群组,视情节轻重,依法采取警示整改、暂停发布、关闭群组、降低信用等级、取消建群资格等处置措施。对落实群组管理责任不力或管理职责缺失的群主,依法追究其主体责任;对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群主,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广大网民、各网络群主如发现群组内出现谣言、泄露隐私等违法违规行为,应积极向网信和公安部门举报,共同维护网络传播秩序,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举报邮箱:wxbyqk@lc.shandong.cn

  举报电话:市委网信办 0635-8266236

  市公安局 0635-7170630

  中共聊城市委网信办 聊城市公安局

  2020年2月11日

编辑:孙岩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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