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出新政进一步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2017/12/26 16:24:43   来源:聊城晚报    

  近日,聊城市公布实施《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以培养人才、服务基层发展为目标,着力解决制约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突出问题,加快构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

  拓宽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渠道

  《意见》明确,结合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加大在基层公共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农经管理、农村水利、扶贫开发、社会救助、城乡社区建设、社会工作、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健康养老等重点领域购买社会服务的力度,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基层工作岗位。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从事扶贫工作,到贫困村创业并带领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申报扶贫项目支持、享受扶贫贴息贷款等扶贫开发政策。

  健全完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政策措施。加大乡镇(街道)公务员招录力度,重点补充基层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本县(市、区)户籍或在本县(市、区)长期生活工作的优秀人才招考。市级机关新录用高校毕业生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须安排到县(市、区)、乡镇机关锻炼1-2年。

  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落实高校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重点落实好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学费资助、复学升学、就业创业等政策。

  加大对“互联网+”形成的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普惠金融、公共服务、高效物流、电子商务、便捷交通、绿色生态、人工智能等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支持力度,对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含个人缴纳部分)和每新开发一个岗位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对当年新招用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等符合条件人员数量达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吸纳一批中小微企业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基地吸纳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按规定给予见习补贴。

  鼓励大学生到聊城市创业创新。全日制博士、硕士和本科生到聊城市自主创办企业且参加本地社会保险的,经评审认定后每月分别给予3000元、1500元、1000元生活补贴,同等层次的留学回国人员享受同等待遇,补贴时限最长为3年。

  鼓励市属高等院校允许全日制在校学生休学创业,凡大学生创办的企业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可视为其参加实习、实训或实践教育的时间,并按相关规定记入学分。

  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给予不低于1.5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保障措施

  《意见》强调,完善基层高校毕业生职称评价机制,健全完善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动态调整机制。试行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在乡镇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医疗卫生专业除外),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可不受所学专业限制,评审时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非乡镇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交流聘用到乡镇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需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可不受任职年限和职务级别的限制,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提高基层高校毕业生工资待遇。落实基层工作人员工资倾斜政策,落实好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的乡镇工作补贴政策,严格执行乡镇工作补贴增发标准,切实兑现按在乡镇工作年限逐年增发的部分。此外,落实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支持基层高校毕业生成长发展和顺畅流动

  根据《意见》,将在基层重点领域就业创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作为后备人才,促进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在基层成长成才。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对后备人才支持力度,为其在基层工作生活提供便利。根据工作需要,注重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上级机关事业单位选拔干部人才,同级单位岗位职务(等级)晋升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应当将纳入后备人才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人选对象。

  在干部人才选拔任用机制上,进一步强化基层工作经历的政策导向,向在基层工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倾斜。市、县(市、区)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应根据工作需要,拿出一定数量岗位招聘具有5年及以上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

  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激励机制,将在生产和管理一线表现优秀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后备人才队伍,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的力度,完善基层高校毕业生顺畅流动机制。统筹建设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打破户籍、地域、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促进高校毕业生在不同地域和不同性质单位间合理流动。(记者 岳耀军 满庆芳)

编辑:高鹏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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