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业 最高每月给予3000元生活补贴

2017/12/26 10:35:40   来源:大众网    

  为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在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中的作用,结合聊城实际,聊城市委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聊城将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业创新,最高每月可给予3000元生活补贴。

  为落实聊城市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扶持政策,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鼓励大学生到聊城创业创新,全日制博士、硕士和本科生到聊城自主创办企业且参加本地社会保险的,经评审认定后每月分别给予3000元、1500元和1000元生活补贴,同等层次的留学回国人员享受同等待遇,补贴时限最长为3年。

  鼓励市属高等院校允许全日制在校学生休学创业,凡大学生创办的企业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可视为其参加实习、实训或实践教育的时间,并按相关规定记入学分。促进闲置房产、老旧商业设施、仓储设施等转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认定一批市级大学生农村创业特色示范平台,为高校毕业生搭建低成本、全方位、专业化的创新创业平台,为创业者提供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对确有需要的创业企业,可适当延长孵化周期。

  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国家、省、市创新创业大赛,按规定给予政策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根据自身专长和区域经济特色,在基层创办小微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网络创业。鼓励大学生担任科技特派员投入农村创新创业,支持高校毕业生以资金入股、技术参股等方式,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

  鼓励高校毕业生兴办家庭农场,对符合扶贫扶持政策、农业补贴政策条件的,按规定给予政策支持。对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在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长2年、每年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给予不低于15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个百分点,第一年给予全额贴息,第二年贴息2/3,第三年贴息1/3;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贴息。(记者 侯晓)

编辑:高鹏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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