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整治入河排污口 今年年底前封堵非法排污

2017/11/21 10:36:42   来源:聊城晚报    

  2017年年底前,全面封堵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2018年年底前,基本实现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监测的全覆盖,并建立入河排污总量长效监管机制。

  近日,聊城市政府出台《聊城市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方案》,对整治全市入河排污口提出了要求。

  根据《方案》要求,2017年年底前,全市要全面封堵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对需要保留的入河排污口,进一步完善手续,纳入监管;2017年年底前,要制定出台辖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的办法或政策;2018年年底前,按照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要求,基本实现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监测的全覆盖。为此,各县(市、区)要全面排查辖区内生产生活向河流、水库、湖泊、渠道等水域排放污水的入河排污口,杜绝一切死角。

  同时,按照“一口一策”的要求进行分类处置。对未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以及未通过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一律封堵;对经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登记或审批的,要加强监管;对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但已通过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要责令设置单位限期开展入河排污口论证审批,对批准设置的纳入监管,对未批准设置的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整改。

  对拟保留的入河排污口,根据水功能区和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和达标考核要求,结合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推进污水深度处理,实行入河排污口综合治理。在水功能区和水环境功能区水质不达标河段新增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水质要达到水功能区和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要求。对于偷设或私设暗管、口门等非法排污的,一经发现立即封堵,并依法由水政执法部门立案查处。(记者 岳耀军)

编辑:高鹏    责任编辑:胡立荣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中国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中国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中国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中国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中国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