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督促物业公司定期检查 向业主提出整改建议

2017/11/20 13:58:09   来源:聊城晚报    

  多年来,聊城老旧楼房用铁支架支撑将阳台凸出了墙体,将空调外机用支架固定在楼外墙上,经长期风吹雨淋,存在安全隐患。为此,今年“两会”期间,民进聊城市委提交了《关于消除老旧楼房空调室外机支架以及凸出阳台安全隐患的建议》。对此,市住建局答复称,督促要求物业公司对老旧楼房空调外挂机支架以及突出阳台的安全使用情况开展定期检查,并就存在的隐患抄告业主,提出整改建议。

  民进聊城市委在提案中说,老旧楼房阳台多由住户自己封装,有些住户为了增加使用面积或者置放花盆等原因,用铁支架支撑将阳台凸出了墙体。同时老旧楼房缺乏专门的空调外机安放平台,住户们只能将空调外机用支架固定在楼外墙上,长时间的风吹日晒后,不少空调支架都已锈迹斑斑,但住户们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定时的检查、维护、更新,极易发生支架损坏,导致空调外机或者阳台坠落的险情,甚至会出现人身伤亡。

  因此建议由市住建局或者安监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督促各社区及居委会完成这项消除安全隐患的工作。对确实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而住户拒不消除的,可依据生命权优先的原则,上报聊城市城市管理局予以强制拆除。

  市住建局答复称,通过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了解了悬挂搁置物存在两种责任,其中物业公司作为管理人对悬挂搁置物负有告知、提醒的责任。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四十五条,“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封闭阳台以及安装空调外机、太阳能热水器、防盗网、遮阳罩等设施的,应当遵守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保持物业的整洁、美观。物业公司在业主装修过程中要求业主空调安装在指定位置。”而老旧小区建成年代早、时间长,在设计时没有指定空调固定安装位置,历史形成的安装位置,后期介入的物业管理,没有管理切入渠道,作为物业公司只能加强对建筑物的巡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

  今后市住建局督促要求物业公司对老旧楼房空调外挂机支架以及凸出阳台的安全使用情况开展定期检查,并就存在的隐患抄告业主,提出整改建议。要求物业公司在小区醒目位置张贴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和使用人及时对自用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加强宣传教育,一方面普及安全知识,让业主了解空调室外机检查注意事项,提高防患意识;另一方面告知业主加强责任意识,强调业主的安全责任。同时建议定期更换室外机支架,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支架进行更换时,尽量采用不锈钢材质,以减少危险发生的概率。

  业主作为所有人和使用人承担着房屋安全使用管理的责任,街道办事处对于房屋安全使用管理责任具有属地管理的责任,今后我们将全力配合街道办事处,落实安全教育和知识普及,督促物业企业配合街道社区安全检查。

  对已经发现的问题归纳总结、举一反三,防止类似情况和返潮现象发生。巩固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总结出一套城区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的整体运行机制,并使之形成常态。(记者 陈金路 通讯员 梁兆坤 房丽梅)

编辑:高鹏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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