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引诱老年人高额购买保健品 涉嫌犯罪者将移送警方

2017/7/14 13:52:21   来源:齐鲁网    

  12日上午,聊城市食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姚惠杰做客“12345”市长热线,现场接听来电之余,就市民反映的城区内普遍有组织老年人听取保健讲座,同时通过发放小礼品,引诱老年人高额购买保健品这一现象,采取了强有力的监管措施。

  姚惠杰介绍,会销,就是以会议营销的方式来销售保健食品的经营行为。部分不法经营者为了赚取高额利润,混淆保健食品与食品、药品及其它产品的概念,以中老年人为主要销售对象,利用虚假夸大宣传、欺诈高价推销等非法手段进行非法营销。

  姚惠杰说,针对这一问题,聊城食药监局采取了以下监管手段:

  一、规范保健食品会议营销主体资格,加强主体资格审查。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因此,从事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的经营者,应当依法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取得含“保健食品销售”经营项目。会议营销的产品必须是依法取得保健食品注册或备案号的保健食品。

  二、规范会议营销宣传内容,加强广告宣传管理。监管中食药监部门将严格审查会议营销的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件,确保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的举办者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规范会议营销活动,加强活动举办场所的管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中核准的经营场所是经营保健食品的法定场所,可以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使用(租用)宾馆、酒店、影院或其他场所举办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活动的,可以对产品进行真实、合法的宣传,但不得进行现场销售产品活动。

  四、依法从严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活动。对会议营销涉及的保健食品无证经营销售,未取得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件进行广告宣传或进行虚假夸大广告宣传,销售产品存在非法添加、假冒伪劣等其它影响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由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五、组织开展好保健食品科普知识宣传“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为内容的“五进”宣传活动,尤其应加强中老年人群中保健食品科普宣讲,增强理性消费意识,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赠送、权威证明等会议营销形式误导欺骗老年人。(记者 赵志鹏)

编辑:高鹏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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