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城区一周内4680起违停被治理

2017/5/19 14:36:38   来源:聊城晚报    

  5月11日,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强化城区静态交通管理,保障道路有序安全畅通,聊城对外公布了《聊城市城区规范停车秩序通告》,就聊城市城区停车规范进行了通告说明。然而记者注意到,仍有不少车主抱有侥幸心理不按规定进行停车,收到了罚单。

  近日,聊城市交警部门在城区开展了一系列的调研和整治活动,17日记者从交警部门获得的最新数据显示,自《聊城市城区规范停车秩序通告》公布以来,城区交警共整治违停机动车及非机动车4680起。

  交警部门提醒,按照《聊城市城区规范停车秩序通告》,公众在城市道路及两侧,以及停车场、广场和单位、居民小区等允许车辆通行的地方停放车辆(含机动车、非机动车),都应按照此规范执行。交警部门仍将开展一系列整治活动,保障道路有序安全畅通。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市城区停车需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管理权限,在市城区道路两侧符合停车条件的区域统一施划停车泊位,设置停车指示标志标牌。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撤除、占用、挪用停车泊位和停车指示标志标牌。

  对于有些车主表示不解的非机动停车问题,按照规定,沿街单位、商铺要按照辖区政府规定的“门前五包”相关要求,严禁车辆在责任区范围内乱停乱放。对在责任区内随意停放非机动车的,应当予以劝阻,引导行为人按规定停放;对在责任区内不按规定停放的非机动车,应当及时进行规范。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的,依法处以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交警部门提醒车主,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通告规定,依法规范停车,维护停车秩序。对不服从管理、妨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记者 刘亚杰 张琪 刘伟)

编辑:高鹏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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