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26人举报严重交通违规获奖励 最高千元

2017/2/17 9:24:15   来源:聊城晚报    

  为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从去年12月份开始,聊城市开始实行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目前已对26个举报人进行了奖励。

  15日,据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支队长刘占军介绍,根据聊城市出台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对12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且经受理举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罚的,给予举报人奖励: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公路客运、旅游客运等车辆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数量;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拼装或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牌证;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长途客运车辆违反规定凌晨2时至5时未停止运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违法载人;“营转非”大型载客汽车逾期未检验或逾期未报废;交通肇事逃逸。

  举报奖励金额从50元至1000元不等,聊城市目前已对26个举报人进行了奖励。(记者 岳耀军)

编辑:高鹏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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