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优化服务 22类食品生产许可权限下放

2016/8/19 11:29:36   来源:中国山东网聊城频道    

  中国山东网聊城频道8月19日讯 (记者 张军 实习记者 高鹏) 8月18日上午,聊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聊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于永辉介绍食品生产环节22类食品生产许可权限由省市层面下放到县级部门的实施情况。22类食品生产许可权限的下放,是聊城市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大举措,食品生产从业者将享受到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2016年7月20日聊城市将粮食加工品等22类产品审批发证权限下放到了各县市、开发区局,市局仅保留了涉及产业政策、风险性较高的4类产品,分别是: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共4大类。下放县级局的22类产品分别是: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其他(阿胶糕类产品)共22大类。下放总量占到所有发证企业覆盖面的80%。各县级局负责下放产品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发证、公告送达等全过程的行政许可管理事项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

  2015年10月1日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实施后,取消了发证检验(特殊食品除外),改变了样品检验审查模式:

  一是对于新开办企业,凡具有所申请产品的合格检验报告,经实地核查合格后,直接予以发证。

  二是对于增加申证单元、生产条件发生变化等需要实地核查的企业,在按照变更程序要求申请时,凡具有所申请产品的合格检验报告,经实地核查合格后,直接予以发证。

  三是取消换证企业许可检验要求。对于期满换证的企业,取消许可检验的要求,经实地核查合格后直接予以发证。

  四是对于在同食品类别下增加产品品种明细、执行标准名称发生变化的企业,直接提交申请材料,不需要提交与增加新品种的每一品种相一致的检验报告,直接经审核后在附页中载明。全面落实网上审批等一系列简化许可工作程序的措施,既减轻了企业负担,也减轻了事前监管的压力。

  这次调整下放食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管理权限,是为积极响应和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简政放权”、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精神,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重要举措;是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效手段;是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和体制改革相继到位后,适应新的监管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是方便群众就近办理食品生产许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这既体现了政府转变职能,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加强人民对政府的认识度,也促进社会的和谐。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于永辉指出,为确保22类食品生产许可权限下放后,基层能够接得住、接管好,我市积极做好承接的准备工作。通过加强业务培训、统一工作流程、加大督导力度、加强信息公开等一系列举措保障工作的顺利承接。权限下放,但质量不降。审批的依据、标准、规范严格统一;审批过程必须公开透明的,全程网办、全程可查,实现了对县级局审批的动态监管和责任溯源;通过放管结合,发挥市局发挥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监督考核职能作用,同时,还将组织对全市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切实保证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质量。

  于永辉表示,下一步,将强化源头治理,严把食品生产许可准入关口,加强对全系统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通报各县市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情况,对违法违规许可行为予以纠正,进一步规范许可行为,不断提高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质量。同时,明确许可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对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中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特别是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坚决杜绝违法审批、越权审批、超时审批,保障我市食品生产安全。

编辑:王翼莉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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