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高唐法院汇鑫法庭:一切为当事人着想

2016/7/8 17:36:53   来源:中国山东网聊城频道     作者:张军

  中国山东网聊城频道7月8日讯 (记者 张军 通讯员 王希玉 宋绍忠) 山东省聊城高唐县人民法院汇鑫人民法庭现有9名干警,其中法官4名、书记员3名、法警2名,辖区3个乡镇,包括汇鑫街道及梁村、尹集两镇近9万名群众。近年来,汇鑫法庭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全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辖区群众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

汇鑫法庭法官在田间地头做双方当事人调解工作

  诉前调解:减轻当事人负担

  “不好意思,法官,让您见笑了,是您挽救了我的家庭啊!你路过我们村时一定要到我家坐坐,太感谢啦!”在汇鑫法庭大门口,一名中年男子握着身着制服的法官的手不停摇晃,嘴里不停地说着感谢的话语,身旁一名中年妇女则在不好意思地笑着。

  这是发生在2015年4月6日中午的一幕,一起离婚案件在立案之前调解和好。这一天是周一,也是法定节假日清明节的最后一天,一大早法庭值班室就进来了一对气冲冲的中年夫妻,边进门边互相指责。值班法官敏锐地察觉到他们是因为农忙、火气大而发生争执的,便连忙起身让座倒茶,先平复当事人的情绪,然后耐心倾听他们的诉说。

  原来这对中年夫妻来自离法庭十多里路的梁村镇某村,家中种植了4亩经济作物,虽然收益不错,但也费时费力,而每年4月都是种植这种经济作物最为费力的时节。偏偏此时,老母亲重病住院,两人都忙得不可开交,之前学校老师又通知他们儿子在学校违反了校规,要他们节后到校详谈。一连串的不如意再加上劳累,夫妻俩均心情不佳,在一起劳动时就拌了两句嘴。没想到,妻子联想到夫妻十多年来的争执,彻底爆发了。两人在承包地里大吵一顿,丈夫在争吵中推了妻子一把。两人就都扔下手中的活计,气呼呼地到法庭来要求离婚。

  等法官听明白两人发生争执的来龙去脉后,这对中年夫妻的情绪也平复了一些。法官便找准机会给他们做工作,从夫妻感情讲到家庭成员间的亲情。经过一上午耐心的劝导,夫妻俩和好如初,也就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这只是去年以来汇鑫法庭积极探索诉前调解机制所调解的20余起纠纷中的一起。”高唐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吕聊生说,汇鑫法庭在诉讼实践中通过对诉前调解的探索和尝试,努力把社会矛盾化解在诉讼前,把调解做在判决前,有效地避免了社会矛盾激化,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汇鑫法庭法官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并以案释法

  便民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

  汇鑫法庭作为基层人民法庭,辖区大部位于农村,前来立案的当事人普遍不熟悉流程。为此,该法庭立案室在显著位置摆放了《诉讼须知》、《诉讼文书格式》、《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等材料,并安排法庭工作经验丰富的书记员负责立案工作,庭长则在审理案件和处理日常事务之余,坚持到立案室办公,确保了立案及信访工作的合法、准确、及时。同时,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力度,畅通救助渠道。通过以上措施,使基层人民法庭便民利民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真是没想到,我只到法庭来了一趟,案件就审理完了,汇鑫法庭真是好样的!”在甘肃打工的原告李某如是说。2015年7月,汇鑫法庭立案室接到一外地电话,称自己叫李某,在甘肃打工,因工作原因暂时回不去,有一起买卖合同纠纷需要立案,问需要提交什么材料,负责立案的同志详细告知其需要准备的材料后告知她可以邮寄材料至法庭,另外需要在邮寄的材料中注明原告地址,以便确定开庭时间后邮寄送达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

  李某按照告知内容邮寄诉讼材料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负责立案的同志又告知其需要缴纳的案件受理费数额及法院账号,李某又将案件受理费汇至法院账户。这样,李某只是在确定的开庭时间到庭一次,其余时间均在外安心打工。这使她深切体会到了汇鑫法庭便民诉讼的方便快捷,并对这一举措赞不绝口。

  随着经济发展,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高唐县外出务工人员也在日益增多。身在外地的他们如何立案呢?汇鑫法庭便民诉讼机制给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为了保障群众不因经济困难而打不起官司,近年来,汇鑫法庭坚持把司法救助当作司法为民亲民的具体措施,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充分保障困难群众的司法权益。对于辖区内家庭困难的患有残疾、失业或者下岗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申请司法救助的,及时与立案庭协调,报院长审批,一般不预收诉讼费用,并减收、免收诉讼费用。

  高效审判:减轻当事人顾虑

  走进高唐法院,只要询问有关民商事案件审判效率问题,大家就会不约而同地说,汇鑫法庭案件审理周期最短,案件质量也高。

  “没想到我们家庭矛盾这么深,到了法庭这么快就把问题解决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的原告宋某如是说。宋某和丈夫育有二子二女,均已成家。宋某丈夫常年卧病在床,两个儿子因分家析产及赡养老人问题大打出手,长子将次子的鼻子咬下,经鉴定为轻伤。经此变故,长子便借口父母偏爱次子,拒不履行赡养义务,一家人的关系降到冰点。村委会多次调解,长子均以不分家就不尽赡养义务为由拒绝,调解未果。无奈,宋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4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由于近年来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及国家对农村保障老年人工作的有序推进,赡养费纠纷的案件逐年减少。就算立案起诉,老人一般也不是为了赡养费,而是为了让法院“整治”一下不孝子女。所以,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并未急于送达,而是先赶赴原、被告所居住的村中了解基本情况,得到第一手材料,进而得知家庭矛盾的症结在于宋某与长子之间的矛盾,于是在送达时对症下药。承办法官先通过宣讲法律、讲解道理,将长子的思想工作做通,然后趁热打铁,将宋某和长子、次子及宋某的两个女儿聚到一起进行了面对面调解。由于法官之前的讲法析理打动了长子,长子在调解过程中多次向次子道歉并向母亲下跪表示愧疚,原本紧张的家庭关系得以修复,该案调解结案。案件审结后,村支书曾专程来到汇鑫法庭,对法庭给村里解决了一个老大难问题表示感谢。

  还有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死者家属起诉死者同饮者中的一个。死者家属非常不冷静,在到汇鑫法庭立案之前,曾在被告家中、刑警队大闹,前来法庭咨询立案时也想借故闹事。此事处理过程中如果稍有不慎,就会迅速转化为信访案件。当时接待的法官耐心劝解并对死者家属的不当行为进行了批评,死者家属又找到庭长。庭长又对其进行了劝解和教育,将其初步引导到正确的轨道。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果断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由于整个案件诉讼过程中,汇鑫法庭的法官均保持公正、严谨、中立,劝导有理有据,判决说理透彻,原告服判息诉,达到案结事了,从而避免了信访案件的发生。

  据该法庭庭长张志军介绍,汇鑫法庭连续3年案件审理周期均控制在90天以内,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上诉案件数为零,2015年以来所审理的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70%以上,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编辑:袁晶瑜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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