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检察院开展督察 确保欢乐祥和过春节

2016/2/1 16:46:39   来源:中国山东网聊城频道     作者:张军

  中国山东网聊城频道2月1日讯 (记者 张军 通讯员 冯庆博)  在春节即将到来之际, 为确保过一个安全欢乐的节日,山东省莘县人民检察院加大检务督察工作力度。对该院进行了全面督察。

  莘县人民检察院落实省院安全文件要求,严格按照省院的安保措施的文件要求,加强干警的安全教育,提高干警的安全意识。各科室局队要做好离开办公室要关闭办公室门窗,切断电源,排除安全隐患,防火防盗。凡涉及公务的文件、材料、U盘、磁盘等要按规定保管好。

  对公务用车使用,莘县检察院严格规定管理。在节假日期间,公务车辆一律清洗封存入库。根据工作需要使用的公务车辆,要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填写《派车单》。车辆管理人员要填写《车辆封存情况登记表》,实行定点停放。莘县检察院要求车辆驾驶人员必须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确保人员车辆安全。

  莘县检察院完善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值班人员应按时到位,并认真做好交接手续。值班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不准脱岗和擅离岗位,对外来人员建立了信息台账,发生紧急事件应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全院干警需保持24小时通讯设备畅通,随传随到。

  在督察的过程中,莘县检察院干警认真学习了“八项规定”、高检院“八个不准”及中央、省院、市院、县委关于节日期间的安保规定,确保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编辑:王翼莉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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