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八旬老人闹离婚 法院判决不准许

2015/12/30 10:40:29   来源:中国山东网聊城频道     作者:张军

  中国山东网聊城频道12月30日讯(记者 张军 通讯员 王希玉 柳延芳)年逾八旬的两位再婚老人,因一方照顾力不从心时常吵闹,到法院要求离婚。近日,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耄耋老人离婚纠纷案件,经过法官多次做工作未果,最终以判决不准许离婚结案。

  原告孟某某和被告庞某某今年都已80多岁了,本已到安享晚年的“夕阳红”,但因家庭纠葛还是不得不走上法庭。事情起因还得从二人的姻源说起。

  原告孟某某和被告庞某某均系再婚。孟某某和庞某某经人介绍认识,并于1992年4月15日登记结婚开始共同生活。婚前两人各有子女,孟某某有两个儿子,庞某某有三子一女。结婚以来,孟某某和庞某某虽有吵闹,但是夫妻感情尚可,一直在一起生活。近两年来,孟某某体弱多病,需要庞某某照顾,而庞某某亦年事已高,照顾孟某某力不从心,为此两人多有吵闹。孟某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与庞某某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属于花甲之年再婚,老来相扶相助,共同生活二十余年,生活中虽有争吵,但仍然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近年来,原、被告年事已高,相互照顾上愈显力不从心,两人因此产生矛盾,偶有吵闹,但并未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且庭审中原告亦表示和被告有和好可能。少年夫妻老来伴,老年婚姻更应倍加珍惜,尤其是原、被告均已逾耄耋之年,无论是从身体健康还是从心理上、生活中均需要有人陪伴,相互照顾。鉴于此,为了维护原、被告家庭和谐稳定,给原、被告创造更好的晚年生活环境,婚姻应暂判不离为宜。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不予离婚的判决。

编辑:王翼莉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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