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好法官苦口婆心调纠纷让当事人握手言和

2015/12/5 12:03:05   来源:中国山东网聊城频道     作者:张军

  中国山东网聊城频道12月5日讯(记者 张军 通讯员 王希玉 鞠传娥 赵德军)近日,在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里,高唐县赵寨子镇西屯村村民郑某将一面绣有“人民的好法官 百姓的贴心人”字样的锦旗送到该院少年审判庭法官安娟的手中,以表达他及家人的感激之情。

  据了解,今年8月16日下午,郑小鹏、侯小硕、段小银、石小豪4个小伙伴(均为未成年系化名)相约去村边池塘游泳。该池塘系村委会铺设环村路时取土积水所成,4人在池塘北边水浅处游了一个多小时后,商量去南边的深坑接着游,随后发生意外。郑小鹏滑入坑中,经3个小伙伴合力救助并拨打了郑某和110电话求助,还是未能挽回小鹏的生命。经历丧子之痛的郑某夫妇在索赔时又几经辗转仍未拿到赔偿款,于是郑某夫妇将该村村委会、3个孩子及其家长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为其维权。

  该院承办法官安娟接案后即觉此案影响重大,处理不好会给3个孩子的成长带来不良影响。经了解,4个孩子从小要好,亲如兄弟,突发的意外已经给4个家庭和3个孩子造成很大的打击,赔偿事宜迟迟未能解决,使原本关系很好的小伙伴和家长之间顿时剑拔弩张。而该村村委会更是以该池塘早已承包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让原本经历丧子之痛的郑某夫妇更是雪上加霜。

  办案法官不厌其烦从法理到情理、从情理到法理,通过换位思考教育使3个孩子的家长认识到原告的丧子之痛、相互救助义务以及对未成年人所负的监护责任。通过多次耐心地做郑某的工作使其认识到自己孩子的过错、其他伙伴积极救助及村委会的责任和赔偿能力等事实,村委会亦认识到其应尽而没有尽到的提醒和警识义务。最后,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且全部过付完毕,各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不仅案结事了,亦平息了各方当事人的矛盾,达到了家庭和谐,促进了社会稳定。郑某夫妇不仅获得了赔偿,又缓解了与其他家庭的关系,感激之情无以言表,于是出现了文中开头给法官送锦旗的一幕。

编辑:邹淑娟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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